欢迎来到广州泰融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艾普咨询环保认证服务官网

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摘录

类别:环保认证标准知识 文章出处:艾普咨询发布时间:2022-12-12 浏览人次:

前言:本认证规则规定了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的适用范围、认证模式、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依据、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使用及收费等内容。


本认证规则是对《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CCAEPI-RG-ES-005-2018)的修订。


本认证规则试行版本发布于2017年,正式版本发布于2018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认证规则实施之日起,《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CCAEPI-RG-ES-005-2018)废止。


本认证规则由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组织制证。

本认证规则主要起草人:岳子明、李楠、高晓晶、莫杏梅、张纯。

本认证规则自2021年09月01日起实施。

本认证规则由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解释。


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分级及要求

1.适用范围


本认证规则规定了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的认证模式、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依据、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使用及收费等内容。


本认证规则适用于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服务认证。

2.认证模式

现场审查 + 认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

认证的主要环节包括:认证申请、申请评审、现场审核、复核、认证决定、认证后监督。


4.认证依据

RJGF303-2021 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技术规范

5.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5.1 认证申请


 5.1 认证申请

 5.1.1 申请等级划分

申请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的ces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分散式生活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个级别。具体要求参见下表:

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分级及要求


5.1.2 申请文件

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申请单位的运营管理制度文件;

(3)最近一次内部质量审核计划及报告;

(4)满足认证规则要求(如处理规模要求、项目数量要求等)的业绩合同复印件;

(5)应至少提供一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项目简介、项目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情况说明。


5.2 申请评审

认证机构应对申请单位提供的申请书及证明材料进行评审,确保提交材料信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5.3现场审查

现场审查时间应不少于 1 人日。同一申请单位申请多项认证项目时,服务管理审查可进行结合审查,人日数不能少于总审核时间 1/2。现场审查可采取远程审查方式进行。


5.3.1 服务管理审查

审查项目及要求依据《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技术规范》(RJGF303-2021)中的“4.服务管理要求”进行审查。


5.3.2 服务特性测评

服务特性测评采取在申请单位申报的运营业绩清单范围内随机抽取现场的方式。审查项目及要求依据《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技术规范》(RJGF303-2021)中的“5.2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要求”进行审查。


5.4 复核与认证决定

由认证机构负责对认证过程进行复核,经认证决定后向申请单位颁发认证证书,并上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相关证书信息。


更多关于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ces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可以咨询我们广州艾普咨询网的客服。


此文关键词: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实施规则摘录

备案号:粤ICP备19133804号  

技术支持:深度网

返回顶部

「艾普咨询」服务中心
--免费预约认证评估--

百度商桥

QQ咨询

微信扫码立即咨询

(微信扫码立即咨询)
ico咨询热线
199-0227-2115